一脚板都是血泡,除了脚后跟。
常周后悔极了。
他坐在烧烤摊上,跟老板借了卷透明胶带,把那破拖鞋缠了缠。
要了一大把烤串,还在隔壁摊点了份炒面,然后就坐那纳闷了。
纳闷的地方有几点。一是自己咋那么能跑呢?跟一阵风似的,比那专业的小伙还快,跑完还不带喘的。二是这脚底板也太硬了,那柏油马路咔咔跑下来居然只是碾出些血泡,皮都没破,不正常。三是,怎么又饿了?这不刚刚在家造完三份饭菜加两包面吗?跑个一百米就消化完了?
别特么变异了吧?净扯。
脑子里有积液,想不明白。
那就不想了。
常周干完炒面和烧烤,穿上破鞋一瘸一拐回了家。
都快十二点了。
洗漱一通,躺在床上,进入《天理》。
将岔路鬼阿宾叫了出来,他还很虚弱,半死不活的样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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